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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善县建立环保执法联动机制
2008-12-08 阅读: 出处: 作者: [打印文章]  [关闭窗口]
  为进一步发挥各职能部门在查处环境污染违法违纪案件中的联动作用和整体效能,从严从重打击环境污染违法行为,近日,嘉善县建立了环保执法联动机制,主要有五项: 一、查处环境污染违法违纪案件专项工作协调小组。明确县纪委监察局为协调小组牵头单位,通过加强组织协调,整合各部门的行政资源、执法力量,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法律、党纪政纪等手段,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违纪行为。二、环保工作监督检查机制。每年确定工作重点,组织相关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形成长效机制。三、环境污染案件线索联系通报制度。充分发挥相关部门在查处环境污染违法违纪案件中的职能作用和整体效能,建立环境污染案件线索联系通报制度,加强对执法的监督管理。四、明确相关执法部门职责。各职能部门根据管理分工划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联系,密切配合,严格遵守执法程序。环保部门在通报相关部门协助联合查办大案要案遇到重大矛盾和分歧时,应当提交县查处环境污染违法违纪案件专项工作协调小组处理。五、环保工作责任追究机制。嘉善县今后将重点查处庇护或纵容违法排污企业、阻挠和干预环保执法、失职渎职等违法违纪案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员责任;对各镇、县经济开发区和相关职能部门不认真履行环保工作职责,导致出现严重环境问题的,还要依法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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